十堰市中考成绩8日公布,届时普通高中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一同公布。
今年全市各批次、各种计划形式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继续由市招生考试院统一划定,并继续采取“三同时”方式公布中考相关信息,即在7月8日公布考生成绩的同时,公布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一批次高中学校(郧阳中学、十堰一中、东风高级中学)和提前批录取名单。
考生可在十堰教育信息网(http://www.sy.e21.cn)和十堰招生考试院网(http://www.syzsks.cn)查询分数和录取结果。
其它批次的具体录取时间为: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是7月10日—11日,普通高中第三批次是7月13日—14日,中职学校是7月15日—16日,录取结果于录取结束当天即可在网上查询。
今年考生申请复查分数方式不变,7月8日成绩公布后即接受考生申请复查分数。各县市考生申请由所在学校集中报送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城区考生在本校申请由所在学校报送市招生考试院。市招生考试院接收复查分数申请截止时间为7月11日上午。
被录取到郧阳中学、十堰一中、东风高中的学生,报名缴费起始时间统一为7月8日,截止时间为7月14日。被录取到其它批次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报名缴费起始时间为该批次学校录取名单公布之日,截止时间在名单公布后7日内。
各批次学校录取的新生,无特殊原因,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缴费。全市新生正式开学上课时间统一为9月1日